分销平台协议-分销商

2019-8-23 16:01:46

为了规范政采云分销平台经营秩序,明确分销商商家及政采云分销平台的权利义务,保障各方及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特拟定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内容

1.1 本协议由政采云分销平台与申请成为政采云分销平台的分销(以下简称“分销商”或“您”)签署。

1.2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政采云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您以任何方式进入政采云分销平台并使用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下合称“条款”)。

1.4 政采云可能会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产品更新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等需要,不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并以至少提前7天在政采云(www.zcygov.cn 或www.zhengcaiyun.cn)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 届时政采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单独通知(如站内信)您,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已经送达。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本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第二条:定义

1.【政采云分销平台】是指分销商可将其商品上架供政采云的其他商家进行分销的服务和管理的交易平台。

2.【分销商】是指拥有优质货源、通过政采云分销平台向商家提供产品供其销售/推广并承担商品质量及宣传责任的商家。

3.【商家】是指通过政采云分销平台将分销商提供的产品上架到自己店铺进行直接销售或推广给采购人以销售产品或促使供货商产品销售的商家。

4.采购单位是指通过政采云网超、企业购网超购买分销商品/服务的实际最终用户。

 

条:服务内容

3.1 您申请成为政采云分销平台的分销商后,可以通过政采云分销平台上架商品,同时您开展的前述经营活动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及相关规则。

第四条:分销商的权利和义务

4.1 您申请入驻政采云分销平台需先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4.2 分销平台分销商成功上架分销产品后即与商家双方正式确立相应的合作关系。合作关系确立后,商家可在分销商授权范围内下载产品信息。同时您需要遵照政采云分销商的相关要求及规则。

4.3 分销商应当在与商家预定的期限内足额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

4.4 分销商与商家在政采云分销平台上从事交易需遵守《政采云分销平台管理办法》。

4.5  如采购单位因质量问题发起维权且政采云平台判定采购单位赔付申请成立,则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4.5.1 由分销商依照约定向采购单位承担赔付责任,商家应协调分销商与采购单位处理相关争议或纠纷。

4.5.2 商家未依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政采云平台有权对商家进行相应处罚。同时政采云分销平台有权根据分销商的违约情况终止与分销商的合作。

第五条:退出服务和终止

5.1 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政采云分销平台有权立即终止与分销商的合作:

5.1.1 分销商按本协议的规定退出或被清退出政采云分销平台;

5.1.2 本协议或相关规则调整时,分销商书面通知政采云分销平台不愿接受新的协议内容,则本协议自政采云分销平台收到分销商通知之日起终止;

5.1.3 政采云分销平台有权根据分销商经营情况单方通知分销商终止本协议;

5.1.4 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5.2 本协议终止后分销商无权继续继续销售或推广商品,但针对本协议终止前已经发生的交易分销商仍需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本协议终止后,分销商仍应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应的消费者保障服务。

第六条:政采云分销平台的权利和义务

6.1 政采云分销平台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分销商提供信息及数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订单等)服务。

6.2 政采云分销平台仅为提供分销商及商家合作的中立的第三者,不提供产品销售服务。政采云分销平台不对供货商与商家就商品推广合作而产生的纠纷承担责任,但政采云分销平台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以促进纠纷的解决。

6.3 因网上平台的特殊性,政采云分销平台无法保证将对所有分销商的信息、所有的交易行为以及相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的,政采云分销平台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保留或删除相关信息或中止、停止对分销商提供服务:

6.3.1 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通知政采云分销平台,认为某个具体分销商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

6.3.2 用户或其他第三方向政采云分销平台告知分销商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6.3.3 政采云分销平台有权对分销商的基本信息、产品信息及推广信息进行查阅,发现存在任何问题或疑问,均有权向分销商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6.4 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分销商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政采云分销平台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分销商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政采云分销平台有权公布分销商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

第七条:用户数据使用和保护

7.1 分销商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保密措施,以防止泄露和保护政采云采购单位、商家及分销商数据安全和防止数据泄露。

7.2 就分销商使用本服务所收集、储存、处理、使用的用户的数据和实施任何与这些数据有关的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7.2.1 对于政采云分销提供的任何个人数据,分销商应当仅能依据政采云分销平台提供的要求来使用这些数据。在政采云分销平台要求删除这些数据的情况下,分销商应当删除这些数据并不得保存。

7.2.2 在没有得到政采云分销平台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禁止将政采云分销平台提供的任何数据传送给其他任何国家、机构、个人。所有相关数据的传送都只能在现行的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的允许下进行。

第八条:免责声明

8.1 您理解并同意因以下情况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政采云分销平台无需为此承担责任;

8.2.1 政采云分销平台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政采云分销平台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8.2.2 您的电脑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

8.2.3 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8.3 您在使用本服务前应仔细阅读及了解本服务涉及的产品功能、技术规范、操作说明等,您确认您应对您账户下的所有操作及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并确认不得以非政采云技术故障原因导致的系统不可用要求政采云分销平台承担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因政采云分销平台与分销商、商家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政采云分销平台和分销商同意由政采云分销平台住所地法院管辖审理双方的纠纷或争议。

9.2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附件及所有政采云分销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政采云分销平台规则、经营规范等文件。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9.3 政采云分销平台有权以修改、更新等方式不时调整本协议和相关规则的内容,相关内容将公布于政采云分销平台的官方网站(www.zcygov.cn 或www.zhengcaiyun.cn)或以其他方式通知分销商。 除非您明示并通知政采云分销平台不愿接受调整后的内容,否则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布之日或通知另行指定的日期开始生效。

 

 

 

 

 

 

 

 

 

 

 

附录:《政采云分销平台管理办法》

 

 

 

政采云分销平台管理办法

一、 总则

(一)【目的】为了保障政采云分销平台各商家、分销商的合法权益,维护供货商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二)【诚信承诺】分销商在政采云分销平台的日常经营活动应遵守

诚实信用、合法合规的原则,同时供货商应积极提升自身品质和信誉,与政采云共同建设公开透明、公正文明、秩序良好的供货商平台。

二、 定义

(一)【政采云分销平台】是指分销商可将其商品上架供政采云的其他商家进行分销的服务和管理的交易平台。

(二) 【分销商】是指拥有优质货源、通过政采云分销平台向商家提供产品供其销售/推广并承担商品质量及宣传责任的商家。

(三) 【商家】是指通过政采云分销平台将分销商提供的产品上架到自己店铺进行直接销售或推广给采购人以销售产品或促使供货商产品销售的商家。

() 【采购单位是指通过政采云网超、企业购网超购买分销商品/服务的实际最终用户。

三、 入驻要求

(一) 入驻政采云分销平台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备行业经营资质,相应类目必须含有相对应经营范围

2.   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且有网超店铺

3.   所分销的产品需有明确的厂家授权。

4.  公司成立三年以上。(3c数码、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家具建材、家用电器类目分销商要求公司年营业额达到2000万以上。)

5.  实体仓库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提供仓库照片:照片内容包含仓库门口照片、仓库库存照片、仓库货品照片带包装LOGO)

6.  单品牌上架商品不得少于30件。

7.  上架商品需为有库存的现货(定制商品除外,但定制商品需在产品中描述清楚,如行业类认定为标品,不可自定义为定制品)。

8.   已足额缴纳分销商保证金及分销入驻费用。

9.  分销商品需具有绝对优势,不得高于分销商线下批发价。

四、 平台禁限发商品及信息

(一) 【禁限售】分销商不得在分销平台商品市场的商品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商品描述、商品图片),店铺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命名、店铺分类、店铺介绍、店铺公告、店铺留言),发布以下禁售商品的相关信息:

1、  赌博类;

2、  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3、  间谍类周边产品;

4、  色情暴力类;

5、 彩票;

6、 古玩、收藏;

7、 古董、邮币、字画、收藏;

8、 烟(外国烟、国产烟、烟丝、烟叶);

9、 催情商品以及含有催情功效的商品;

10、 猫、狗等宠物活体类;

五、 运营规范

(一)      【产品发布规则】。分销商发布产品时,应符合以下规则:

1.   【发布类型】不得发布“禁限发商品及信息”及法律法规所限制的商品外,不得发布经营范围或平台授权范围外类目。

2.  【发布标题】商品标题不得涉及色情暴力、毒品、军警、间谍、赌博、烟、药品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

3.   【发布合作说明】分销商可在其分销商品的商品详情页发布合作说明(如分销政策)供商家查看。该部分内容仅商家可查看,采购单位无法查阅。

5.    【发布商品描述】-- 实物商品分销商。

1)   分销商发布的商品详情中不得包含任何有可能伤害商家利益的内容,如:

a)  分销商的联系方式;

b)  分销商政采云网超店铺或在其他平台开设的店铺(如淘宝、京东或独立网站)链接和商品促销信息、广告及水印;

2)  分销商发布的商品详情中不得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如:

a)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发布的商品存在夸大、虚假、误导采购人描述的内容;

b)  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质量、成分、价格、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表述模糊、含糊;

c)  广告中表明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含有赠送的商品或服务的,未明示赠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商品描述中应当明示的内容,未显著、清晰表示;

e)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涉及的内容和从事的行为。

3)  供货商发布的食品、化妆品类商品需包含以下内容:

a)   正文内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b)    实拍商品图片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全景实物图、实物或外包装上的品牌信息、细节图、各类认证信息图、附件清单、外包装图及物流包装图。

(二)    库存及发货规范

1.   【库存状态】所有发布到政采云分销平台的分销商品需有真实库存。

3.  【发货与售后时间】分销商入驻即同意受供货商平台保障服务的约束。实物商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商家支付成功后48小时内发货(定制产品除外)。

4.  【发票规则】

1.分销商需在商家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六、 违规处罚的定义及规则

(一)【处罚说明】对分销商的处罚以及对商品的处理方式说明如下:

1.   政采云分销平台商品删除。指分销商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政采云平台的相关规则情形时,政采云分销平台有权将分销商的商品从政采云分销平台删除。商品从政采云分销平台删除后,该商品的对应的分销商与商家的合作关系将即刻自动终止,已经售出的商品仍需按照货物的“三包政策”完成售后服务。

2.   政采云分销平台屏蔽分销商。指在对分销商处罚期间政采云分销平台限制其在政采云分销平台的所有分销商功能,限制时长由政采云分销平台视供货违规情形而定。

5.   平台保证金扣除。指分销商违反法律或本平台规则造成严重恶劣影响,平台根据相关规则扣除供货商缴纳的相应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足的,政采云有权要求其补足相关费用。

 

 

 分销平台管理办法扣分细则

一.定义

1.【违规等级】:

按照分销商所违反分销平台细则中具体情况分为:A、B、C、S四级。

2.【记分机制】:

分销商5次C级违规记一次黄色预警。

分销商3次B级违规记一次黄色预警。

分销商1次A级违规记一次红色预警。

分销商3次黄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

分销商2次红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黄色预警以季度为计算周期。

红色预警以年度为计算周期。

3.【预警等级】:

黄色预警:违规商品下线,店铺降权。

红色预警:店铺冻结1个月。(冻结期内只可维护已成交订单。)

橙色预警:终止合作协议,并没罚保证金。

 

C级违规

 1.未按约定时间发货。

 发货时间要求:除法定节假日(见注释)外,普通商品需在商家支付成功后48小时内发货(有物流信息);定制商品以与商家预定时间为准(保留沟通记录)

2.未及时更新商品属性 

发布商品信息因spu属性变化未在2天内更新.(平台会以站内信等方式通知,以收到通知时间开始)

3.未按要求开具发票。

分销商未按照与商家的约定开票,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具发票。

4.店铺信息描述不符

注册店铺的相关信息提供错误或未及时更新联系人、邮箱号、地址、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等信息

5.联系信息错误

展示在页面的联系方式如微信、QQ、手机号、坐机等信息提供错误,导致无法联系上分销商。

6.描述不符

实物商品:采购单位收到的商品与分销商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分销商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说明,妨害采购单位权益的行为。

  服务:发布商品与采购人实际享受的服务不一致。

7.类目错误

指发布的商品与商品实际应归属的类目不一致

8.价格不当

产品分销价格高于市场价。

9.侵犯他人权利

发布的产品、品牌等信息涉嫌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商品主图或商品详情页图片侵权。

 

 

 

 

B级违规

1.恶意不发货。

  商家支付成功后以各种理由不发货或不按照政采云分销平台的发货时间要求一再拖延发货。如:被举报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后仍不发货,明确不愿发货,平台介入仍不发货等。

 2.虚假发票。

分销商开具虚假发票  

3.未按照约定兑现承诺

发布的商品信息里,包括但不限于返佣奖励等承诺实际未兑现。

 4.虚假宣传

指分销在信息发布中含有不实信息内容,欺骗和误导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明示或暗示与商品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使商家或采购单位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产生误解的行为(具体情形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A级违规

1.发布违禁产品或信息

2.发布有违公序良俗的产品或信息。

3.发布色情类、暴力类、赌博类、涉黑类、谣言类、误导类、危害平台安全类内容

4.更换商品链接内容

指将某个商品的链接内容(标题、图片、商品详情页等)更换为与该商品无关的其他商品的内容。

 

  

注:

1、分销商在收到平台正式违规通知3个工作日未整改,违规处罚翻倍。

2、商家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档次处罚条件,或在被处罚期间又出现违规情形满足其他档次处罚条件的,仅按较重的档次进行处罚。

3、政采云分销平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该规则享有解释权。

 

分销平台协议-分销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