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供应商货到付款服务规范

2019-1-29 18:09:18

本版本生效日期:2019年1月30日

一、服务定义

货到付款服务:指在允许货到付款服务的区划,若供应商承诺相关商品提供此服务,则采购人采购此商品可选择支付方式为货到付款(使用公务卡、现金等线下支付方式付款),无需走线上结算流程。


二、服务流程

货到付款服务:供应商加入服务供应商设置服务采购人购买相关商品选择“货到付款”支付方式—供应商履行服务。


三、服务规范

1、服务标识

         特色服务【icon】货到付款服务。

2、适用类目

         所有支持货到付款服务的商品类目。

3、服务时间

         工作日08:00至17:0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双方协商一致的时间。

4、服务价格

        货到付款服务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5、供应商资质

        申请加入特色服务的供应商必须是正式供应商。


四、供应商权益

1、服务打标

          打标特色服务商品,增加商品曝光,方便采购人识别。

2、服务搜索

 增加特色服务商品搜索项,增加商品曝光,方便采购人查询。

3、搜索加权

 增加特色服务商品搜索权重,增加商品曝光,推荐好服务商品给采购人。


五、服务保障

1、采购人对于服务不满意的,可以在线发起申诉。供应商收到申诉后需要在72小时内妥善处理,否则平台将介入处理并判责。

2、单项服务申诉成立2次,清退该项特色服务资质且30天内不支持再次加入。

3、各项服务累计申诉成立5次,清退所有特色服务资质且90天内不支持再次加入。

4、若采购监管部门对于供应商服务违规有其他处罚意见的,按处罚意见另行处理。

5、特殊说明:如存在以下特殊情形的,供应商将不承担拒绝履行或未按服务时效履行货到付款服务的责任:因采购人原因(更改收货地址、地址不详、地址错误、联系不上、订单已提交退货申请等)导致服务延误或无法服务的;采购人地址为特殊区域不允许服务人员入内,导致延误服务或无法服务的;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误服务或无法服务的。

“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以及其他影响服务时间、造成服务延迟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性或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管制或中断(如天气原因等)、或通讯系统干扰或故障、或政府行为、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大雾、大雨等其他类似事件。


六、特别约定

本服务规范可由政采云根据监管单位实际需求变更。本服务规范条款一旦发生更新,政采云将在平台规则中心公布最新内容,更新后的服务规范内容有效代替原版的服务规范条款。